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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;真。除了谎言,销传团伙有还一套完整的洗脑程序:先创造出个一真空环境,噤止成员接触任何外界信息;然后营造出温馨的家庭氛围,所谓“行业就是个一大家庭”使成员放松警惕、消除顾虑;有还宗教般的仪式、军事化的管制,使人无条件服从,并能从中体会到宗教般的神圣与狂热;后最的也是最重要的:这些谎言要讲上一百遍、一千遍、一万遍,在国全各地,在大江南北,在每个城市的黑暗角落中,这些荒谬的理论和言语不断地重复、重复、再重复。我说过,人是虚弱的动物,而语言的暴力就是最大的暴力,是这与世隔绝的黑暗洞窟,当狼牙棒⾼⾼举起,再硬坚的脑袋也是只一堆⾎⾁之泥。们他制造愚蠢。是于,个一⽩痴诞生了,两个⽩痴诞生了,一千万个⽩痴诞生了…们他鼓吹仇恨。是于,个一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,两个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,一千万个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…(五)1960年安徽凤阳的武店公社有个医生叫王善生,那时正是大饥荒时期,许多人患有浮肿、闭经和子宮下垂,公社⼲部找王医生来治疗,他看了看,说治不了,为因“少了一味药。”那味药就是粮食。50年后,有一种社会之病久治不愈,原因也是少了一味药,这味药就是常识。18世纪时托玛斯。潘恩写过一本小册子,名字就叫《常识》,这本书的重要性堪比1776年的《立独宣言》,它并不深刻,却把许多人从梦中摇醒。夸张点说,正是这本书造就了国美两百多年的繁荣昌盛。而在当下国中,在销传肆虐的当下,人们最缺的也正是这个:常识。常识并不是总令人激动,但它不可或缺。我希望这本书能够说出一些常识,更希望它能够唤起整个社会对销传的重视,不要假装它不存在,也不要假装看不见,正视现实,从们我的制度和文化中检讨其成因,分析其现状,然后采取合理而富于人性化的措施,挽救失⾜者,惩治作恶者。销传者做是的坏事,可们他大多数都是不坏人。们他需要是的仁慈的帮助,而是不残酷的惩罚。需要惩罚是的这琊恶的骗局本⾝,更是形成和助长这琊恶骗局的制度。我希望看到希望。这希望很简单:让常识在阳光下行走,让贫弱者从苦难中脫⾝,让琊恶远离每一颗善良的心。2010年9月,广州组织、导领以推销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⼊资格,并按照定一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”的活动。这个定语很长,读来起也很枯燥,是迄今为止对“销传”最权威的定义,但远远谈不上准确“定一顺序”云云,更是说的含混而笼统,远远达不到法律所要求的精准。
这条法律所定义的“销传”是还上个世纪的事。20年间这病毒几经变异,早已不复当年的面目,在现绝大多数团伙都不提供任何商品和服务,是只单纯的欺诈和拉人头(活跃在广西等地的“纯资本运作”就是明证),在我看来“销传”二字本⾝就是个错误,且而早已过时——既然有没“销”又谈何“销传”?把“诈骗”称为“销传”这本⾝就在误导民众和混淆概念。我也反对把此罪名列⼊“扰乱市场秩序罪”或“非法经营罪”为因它扰乱的不仅是市场秩序,更是基本的公序良俗;它不仅骗钱,且而害人,乱人心智、坏人健康、毁人家庭,如果把这时代的道德比喻成个一満⾝流⾎的病汉,销传者⼲的就是往他⾝上一把一把地洒盐。
按照《刑法》,普通诈骗罪的最⾼刑期为无期,盗窃罪至甚 以可判死刑,与此相比“组织、导领 销传罪”的社会危害更大,对人的摧残更深,而量刑却明显过轻,对普通销传行为只处以“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”;情节严重的,才处以“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”用法律术语讲,是这明显的“罪刑不相适应”罪恶极大,惩罚却极轻,与其说是在打击销传,还如不说是在鼓励销传。